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其中,5月1日(星期三)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四)、5月3日(星期五)调休,5月4日(星期六)为公休日。4月28日(星期日)补5月2日(星期四)的课,5月5日(星期日)补5月3日(星期五)的课。
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上述放假情况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在放假前对本部门、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并切实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另请相关部门、单位在放假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