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结题和年度检查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冯娴婷发布时间:2021-01-08浏览次数:525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依照《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等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初次申请1月13日前填附件1表格内容发邮箱2020101154@niit.edu.cn联系科技处申请开户,如申请人在原单位申请过账号,只需在系统中“个人信息维护”将所在单位更新即可,不需重复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7.申请人申报系统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于2021年3月3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1一份,双面打印并装订)交至科技处(行政楼316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5864152,联系人:谢菲。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于2021年2月27日前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双面打印装订,于2021年3月10日将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提交科技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6.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于2021年1月8日前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

1.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指南》于2021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请申请人关注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附件1:系统注册信息填报表

科技处

                                                              2021年1月6日

系统注册信息填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