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我校申请时间安排如下,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和要求推进申报。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具体内容 |
2020.9.10 | 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学校召开专题总结动员大会,做好申报工作日程安排。具备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45周岁以下具备硕士学位及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
2020.9.25-9.29 | 二级学院(部、中心)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项目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召开申报经验交流会等并于9月26日前,将本单位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项目类型等基本信息(见附件:拟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计表)报科技处。 |
2020.10.9-10.21 | 二级学院(部、中心)对基金申请书组织论证 | 申请人确定申报项目题目,完成《申请书》初稿并交至二级学院(部、中心),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专家进辅导、审阅,重点对各申请人所选课题及方向给出意见。 |
2020.10.21-11.6 | 二级学院(部、中心)对基金申请书组织第二轮论证 | 针对第一轮专家论证给出的意见,各申请人调整申请方向、题目,并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申请书》,完成后交至二级学院(部、中心),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申请书》给出全方位的评价和意见。 |
2020.11.11 | 二级学院(部、中心)提供申请书论证的专家名单 | 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申报情况,提供1-3名同行专家名单至科技处。 |
2020.11.20 | 申请书提交至学校科技处 | 纸质版一份,用于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对《申请书》给出全方位的评价和意见。 |
2020.11.20-12.15 |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专题说明会 | 全体项目申请人、二级学院(部、中心)科研院长、科研干事参加,科技处结合基金委下达的《2021年项目申报指南》进行指导说明。 |
2020.12.16 | 申请书提交至学校科技处 | 纸质版一份,用于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对《申请书》给出全方位的评价和意见。并将意见反馈给各项目申 请人。 |
2020.12.30 | 学校组织专家集中指导 | 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一对一现场 指导。 |
2021.1.15 | 学校组织专家集中指导 | 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一对一现场 指导。 |
2021.2.27 | 申请书提交学校 | 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做好申报书提交准备工作。针对专家提出的建议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申请书内容、格式,形成申报书最终稿。 |
2021.3.1 | 学校组织申请书形式审查 | 科技处集中进行形式审查,反馈形式审查结果并退回《申请书》。 |
2021.3.4-3.5 | 申请人进行最终修改并提交 | 申请人根据形式检查反馈意见修改并最终提交申请书。 |
2021.3.6 | 各单位报送正式版 | 正反面打印(成员签字)。 |
2021.3.7-3.12 | 科技处整理汇总申请书 | 科技处再次审核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对全校基金申请书进行整理、汇总、盖章等工作。 |
2021.3.14-15 | 申请书提交至基金委 | 申请书报送国家基金委。 |
科技处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