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要求,将组织对江苏省属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和验收工作,请各部门督促课题负责人对照研究项目合同书中成果(量化指标)要求,抓紧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工作安排
1.验收范围
2019年及以前立项并未结项的项目,完成研究内容且达到验收技术指标的江苏省属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组”及“项目编号”。
2.验收程序
(1)提交验收申请
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面上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于7月5日前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单》及验收专家建议名单,经所在学院审批后交科技处,通过后方能组织验收。验收工作需于9月10日前完成。
验收专家的组成:会议评审验收专家组由5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通讯评审验收由3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验收意见应规范齐全,须提供每一位专家意见并形成综合意见。
(2)组织验收
面上项目可采取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方式验收,验收后请项目负责人将《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成果附件材料和《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清单》纸质稿各2份及电子稿报学校科技处。
如不能按时结题,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一年。项目实施期结束或已延期,项目负责人已勤勉尽职、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或其它不可预见等原因,研究工作仍无法达到项目合同原定总体目标的,可申请终止。需延期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承担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延期/终止申请清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至学校科技处后报送省教育厅审批。延期项目同时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3.验收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9月15日之前将验收材料报送至科技处316房间,一式2份,并将相应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020101154@niit.edu.cn。
二、年度检查工作安排
1.年度检查项目范围
此次不办理结题和2020年立项的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2.年度检查主要内容
年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等。
3.年度检查材料报送
请各课题负责人于9月15日之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报送至科技处316室,一式3份,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020101154@niit.edu.cn。
联系人:谢菲;联系电话:65442。
附件:1.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docx
3.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延期终止申请.doc
4.附件4.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docx
5.附件5.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单.doc
6.2019-2020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结项和年度检查一览表.xls
科技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