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结题和年度检查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冯娴婷发布时间:2022-01-08浏览次数:568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依照《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2〕2号)等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初次申请1月13日前填附件1表格内容发邮箱2020101154@niit.edu.cn联系科技处申请开户,如申请人在原单位申请过账号,只需在系统中“个人信息维护”将所在单位更新即可,不需重复开户)。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7.申请人申报系统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于2022年3月1日前完成系统提报,3月7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1一份,双面打印并装订)交至科技处(行政楼316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5864152,联系人:谢菲。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于2022年2月19日前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双面打印装订,于2022年3月1日将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装订)提交科技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于2022年1月10前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

1.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为保证依托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内如果有依托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变化的,应于2022年3月1日前提交变更申请。

3.《指南》拟于2022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请申请人关注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附件1:系统注册信息填报表.xls

科技处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