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各学院将校外实习学生纳入学校师生疫情防控范围,加强校外实习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1.校内指导老师全面了解校外实习学生的实习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及时上报学院。加强与学生联系,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
2.校外实习学生如实上报实习信息,按时在企业微信打卡,加强与校内指导老师联系,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安全。
3.各学院安排专人跟踪监督所有校外实习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从3月17日开始每日12:00前上报学生实习实时信息。教务处联系人:于小娟(65439)。
教务处
2022年3月16日